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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chive for the ‘《數位時代雙週》’ Category

《數位時代雙週》第100期/詹偉雄

創意人和Troublemaker之間

要具備什麼條件,才算是「創意經理人」?從財經雜誌的角度來看,這些名單必須要有一些眾所週知的成功事蹟,才能「證成」(justify)他的創意是可被報導、學習或引以為參考;假如是一個失敗者的創意,那價值大概跟一個擦棒球差不多,人人避之唯恐不及。

沒錯,所以這期第一百期的紀念號專題「全球100創意經理人」,我們選擇了來自台灣和世界各地,在去年表現精采、今年同樣後勢看漲的一百位成功人物,分成「Business-model Builder(商業模式打造者)」、「Marketing Wizard(行銷鬼才)」、「Product Innovator(產品創新者)」、「Organization Revolutionary(組織革命家)」、「New Capitalist(新資本家)」、「Mental Engineer(文化工程師)」六大類,描述了他們的成功故事和在產業中的定位。

但,這樣鎖定成功者的編輯策略,仍不免有所缺憾,特別是對那些仍在賣力闖蕩自己的創意,卻仍毫無成績,甚至有些心灰意冷的人,這個專輯不應該成為一盆反作用力的冷水才對。這篇編者的話嘗試作一個努力,要來鼓勵仍「沒有成績的創意經理人」--我想說的,是一個故事:

1997年9月28日,蘋果電腦推出了一個電視廣告「思索不同」(Think Different),這段黑白影片總共使用了愛因斯坦、畢卡索、希區考克、舞蹈家瑪莎‧葛蘭姆等17位創意名人的紀錄片片段,搭配簡單的鋼琴伴奏,一位滄桑的中年男人聲音,唸出了以下的旁白:

這兒是一群瘋子--不適應者、叛逆者、麻煩製造者、硬要穿過方洞的圓木椿,他們看世界就是與人不同。他們對規則毫無興趣,對現狀一無尊敬。你可以引述他們、反對他們、榮耀他們或詆毀他們,但唯一你不能作的,就是忽視他們。因為他們改變了世界,推著人類往前邁進。當有些人將他們視為瘋子,我們則看他們是天才,因為--唯有瘋狂到自認可以改變世界的人,才真的改變了世界。Think different.

蘋果電腦創辦人賈伯斯(Steve Jobs)1985年被逐出蘋果,歷經12年,他又受到蘋果董事會的邀請重心掌舵蘋果,這支廣告片便是他親自監製,以重申蘋果當年車庫創業精神。當年賈伯斯離開的原因很簡單,就是廣告旁白描述的:「不適應者」、「叛逆者」、「麻煩製造者」、「瘋子」,致使董事會不得不開除他。在這12年裡,,雖然他買下Pixar動畫,再創NeXT電腦,開發下世代軟體;但幾乎沒有人看好他。

但1995年11月,奇妙的事情發生了,一個虛擬人物風靡了全世界,〈玩具總動員〉(Toy Story)裡「巴斯光年」一句「飛向宇宙、浩瀚無垠」,為Pixar賺進了3.62億美元的全球票房;「思索不同」廣告播出後的八個月,水果綠的iMac誕生,一系列「以i為名」的產品接連問世,劃時代地改寫了今日電腦硬體工業,賈伯斯又成了風雲人物。

當年,在看「思索不同」的試片時,賈伯斯不由自主地掉下淚來,因為和他合作的Chiat/Day創意團隊,曾在1984年和他一起製作了最有名的「一九八四」麥金塔電腦上市廣告,這群老友以賈布斯年少氣盛時最愛講的一句話「我要改變世界」來作腳本,17個明星人物出現後,畫面終止在一個叛逆小孩的眼神中,活生生就是賈布斯一生的迷你自傳,難怪--他會熱淚盈框。

真摯地為「不適應者」、「叛逆者」、「麻煩製造者」、「瘋子」的您加油,沒先打幾顆擦棒球,怎麼會有HomeRun……。

「創意」就是感性的力量?你可以說「是」,也可以說「不是」;「管理」一定是理性的紀律?你可以說「對」,也可以說「不對」。在二十一世紀的企業經營領域,沒有創意,你難以和競爭者差異化,而沒有了管理,創意則只能算是藝術。

所以,請先來認識這100個創意管理者--他們來自台灣你我身邊,也來自地球遙遠角落,他們來自六種角色:19位商業模式打造者˙23位行銷鬼才˙24位產品創新者˙14個組織革命家˙5位新資本家˙15位文化工程師,他們是100個改變管理世界的創意勢力……。

《數位時代雙週》第100期/吳向前 撰文

史蒂夫‧賈布斯(Steve Jobs,蘋果電腦與皮克斯動畫執行長)商業模式新王子

哪一部電影,可以讓全世界一千萬位小孩同時落淚?問問「它」們就知道,是〈Finding Nemo〉(中譯〈海底總動員〉);有哪一部硬體,可以讓地球上一千萬個成人就地起舞?答案--是iPod!

那尾名叫Nemo的橘色小魚,出自動畫公司皮克斯(Pixar)之手,而那顆乳白滑嫩的隨身聽,則來自蘋果電腦(Apple)。二○○三年五月推出的〈Finding Nemo〉,寫下有史以來電腦動畫最賣座的紀錄(全球票房八‧六五億美金);去年第四季,iPod創下單季銷售四百五十八萬台的單一科技硬體銷售紀錄,這兩個成就都得歸功於一位商業奇才--皮克斯和蘋果的執行長賈布斯(Steve Jobs)。

許多人都將他定義為「產品天才」,但只有矽谷的內行人才知道:他並沒有發明蘋果電腦,那是當年他的創業夥伴渥茲尼亞克(Steve Wozniak)作出來的,賈布斯真正厲害的地方,是把動人心弦的點子,變成風起雲湧的生意,而且完全不落俗套--雖然並不保證百分之百成功。他的生意經,在於把人類娛樂的「潛意識」、「科技潛能」和現有的「潛力人才」綑綁在一起,讓它們以全新面貌「浮」上水面。

在iPod的瘋狂熱潮裡,賈布斯運用的則是籃球場裡「開後門」(back-door)的策略,先發明一顆輕巧可愛的硬體,再加上一具方便好用的「Rip.Mix.Burn(選擇‧編輯‧燒錄)」iTunes音樂軟體,然後在整個資訊產業摸不著他頭緒的情況下,快速整合世界五大音樂發行商,並發行和微軟視窗版相容的iPod與iTunes,一下子就把PC產業苦思不著的娛樂平台成功搭築起來。光是在去年,這硬軟搭檔的營收就成長了六○○%,逼使各大娛樂和科技巨人今年紛紛都開始仿效「iPod+iTunes」模式,急起直追。

現在,幾乎每個人都公認賈布斯是「商業模式」天王,但他四十九歲的一生絕非一帆風順,一九八四年蘋果轟動的麥金塔電腦上市前,他曾許下「要改變世界」的狂語,但隨後的大部分時間卻是「世界在改變他」,從因傲慢被逐出蘋果、自創品牌的NeXT電腦一敗塗地、到重回蘋果後的iCube慘烈滑鐵盧,賈布斯的創新並非場場都是全壘打。正因如此,他當年觀看蘋果iMac新上市的「Think Different」廣告片掉下淚來,也是可以理解的,在那段由愛因斯坦、畢卡索、卡拉斯、馬丁路德‧金恩、拳王阿里、搖滾歌手鮑布‧迪倫和約翰‧藍儂等交錯出眼的黑白畫面裡,旁白的其中幾句是這麼寫的:「這是關於一些瘋狂者的故事,……你可以榮耀他們或毀謗他們,但你唯一無法作的,是忽視他們,因為他們讓事物改變,使人類勇敢向前。有些人視他們為瘋子,我們卻視之為天才。只有夠瘋狂到認為足以改變世界的人,才能真正改變了世界。」

也許,「在世界改變你的同時,你仍相信仍能改變世界」,才是Nemo和iPod要告訴你的創意經理人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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